2025年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力度,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充分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 经验,统筹乡村生态振兴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致力于构建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描绘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 “富春山居图”。
在建设目标上,《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阶段性任务。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需达到40%。在此期间,农业绿色发展要取得显著进展,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部分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要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而到2035年,美丽乡村将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部分地区要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共18项重点任务:
1、构建特色乡村格局:一方面,深入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 经验,坚持 “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全方位提升村庄生态环境、农业发展水平及居民生活品质,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另一方面,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探索各具特色的整县建设模式,合理规划用地,选取100个左右重点县(市、区)在2027年前全域推进,并注重经验推广,梯次实现全域覆盖。同时,强化乡村空间设计,结合自然、传统与民俗特色,塑造独特风貌,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环境。此外,国家设立基本指标体系,各省(区、市)可在此基础上突出自身特点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市(州)、县(市、区)也可结合区域实际细化指标。
2、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在污水治理方面,强化水质水量调查,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加强对重点处理设施的监管,目标是到2027年和2035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分别达到60%、85%。在垃圾处理上,完善收运处置设施,明确责任主体与经费来源,偏远村镇可建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设施。针对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持续排查,以重点区域为突破口,统筹污染源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力争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在臭气治理方面,加强畜禽粪污管理,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氨排放控制试点,排查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同时,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乡村各类生态资源,构建生态廊道体系,完善河湖管护机制。
3、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在土壤保护上,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防范盐碱地利用中的生态风险,开展土壤微塑料试点调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在养殖方面,科学布局,促进养殖规模与环境匹配,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治理水产养殖尾水,将规模化养殖排污口纳入监管,目标是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在农膜处置上,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等违法行为,推广新型地膜,建立科学处置体系,健全监测制度。在秸秆利用上,拓宽利用途径,健全收储运体系,精准划分禁烧范围,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监测,完善网格化监管,确保2027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此外,还要对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系统治理。
4、提升农村宜居品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加强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完善管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进散煤、小锅炉等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广绿色用能模式。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统筹生态治理,增加乡村绿量,开展农村“四旁”绿化,引导村民打造绿色空间,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理和微改造。
此次9部门联合行动,将有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广大农村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环境改善,让农村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