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25年1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对《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普通国省道支出
指用于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中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部分的支出,主要包括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养护工程和日常性养护等支出。
内河航道及沿海港口支出
农村公路支出
指省级根据“四好农村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对市县农村公路建设和日常养护给予一定时期资金支持的支出。
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支出
综合交通应急保障支出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及执法支出
指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及综合执法履职能力建设中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部分的支出,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执法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及运维、公路与运输服务监管、水路运输及港口服务监管等支出。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支出
《办法》提到,提高绩效目标对市县预算安排的指导约束,确保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相匹配、与任务清单相衔接。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明确省级将视情给予资金调剂、收回等惩戒措施。